《观刈麦》通过描写农民辛勤耕作的场景,揭露了当时田税制度给农民带来的极大负担,表现了作者对农民的深切同情。
观刈麦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描写了农民辛勤耕作的场景,揭露了当时田税制度给农民带来的极大负担,表现了作者对农民的深切同情这首诗在写了农民在酷热的夏天的劳碌与痛苦之后,诗人同样也联想到自己,感到自己没有“功德”,又“不事农桑”,可是却拿“三百石”俸禄,到年终还“有余粮”,因而“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诗人在那个时代能够主动去和农民对比,十分难得。这样一种对比,真是新颖精警,难能可贵,发人深省,因而更显出这首诗的思想高度。
观刈麦的写作背景
《观刈麦》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这首诗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805年)至元和二年(806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
观刈麦的作者是谁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生于郑州新郑(今属河南),祖籍太原(今属山西),唐代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
白居易少年时经历藩镇战乱,立志苦读。唐贞元十六年(800年),进士及第。802年,与元稹同时考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后又罢校书郎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今西安周至县)尉。
历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等职,在任期间,除草拟诏书外,经常上书论事,积极参政,直陈时弊。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遭诽谤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
822年,出为杭州刺史,后又做过短期的苏州刺史。827年,拜秘书监,次年转刑部侍郎。晚期的白居易在洛阳度过了生命的最后阶段,于846年8月去世,赠尚书右仆射,白居易是唐代最高产的诗人之一,其诗歌题材广泛,语言平易通俗,富有情味,现存有3000首。代表作《琵琶行》《长恨歌》等经典作品得到了广泛传播和流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白居易在政治领域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任职期间,表现出了卓越才干和良好的治国思想,为唐朝政治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白居易在文学上从理论和创作实践中倡导了新乐府运动,强调了诗歌的“美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