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是五言古诗,《观刈麦》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早期作品。此诗描写了麦收时节的农忙景象,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诗人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
观刈麦是五言律诗吗
白居易的五言叙事诗《观刈麦》共二十六句,偶句押韵,且全部押古诗韵的下平声“七阳”,琅琅上口,易记易诵。全诗根据叙事的要素,可以分为四层。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
观刈麦的作者是谁
1、《《观刈麦》作者是唐朝诗人白居易。
2、观刈麦》这首诗大约作于公元805年(唐贞元二十一年)至806年(元和二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
3、白居易(772年-846年),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
4、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观刈麦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观刈麦》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早期作品。此诗描写了麦收时节的农忙景象,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揭露了赋税繁重和社会不公的现象,表达了诗人对贫苦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和对自己没有“功德”却过着富足生活的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