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的哲学原理:从追求事物的真实来看,要知其本意,不能落入掩耳盗铃似的逻辑误区。白马非马其实是“语义谬误”的体现。
白马非马是我国战国中期,赵国的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诡辩论的命题,违背了唯物辩证法,但是哲学并不否认“白马非马”在特定情况以及文化背景中的应用。白马指的是白色的马,“马”代表马这种生物的总称,这个逻辑命题的关键在于“非”这个连词。“白马”的称谓暗示着它与“马”之间存在联系,但“非马”这个判断则违背了普遍的逻辑惯性。
公孙龙所说的“故可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白马论》这样就割裂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出发,势必将一般看成是独立自存的实体,其结果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从对于辩证法的一定的认识出发的,结果转化为辩证法的对立面。
白马非马体现了辩证法的哲学思想,哲学追求事物的真实,面对“白马非马”的论述,首先要明白其本意,不然会落入掩耳盗铃似的逻辑谬误。这里“白马”就是白色的马,一种有特定属性的动物。
“马”就是马这种动物,是范围限定到“种”这一层次的一个生物类群的总称。理解这一论述的关键在于理解其逻辑连词“非”。这里的“非”即“不是”,而“是”的含义是有多重的,其中有“属于”、“等同”等意思,也就有“包含于”和“等价于”的逻辑关系。而“白马”的概念是属于“马”,但不等价于“马”的。
白马非马的意思
白马非马是战国时期名家公孙龙的一个说法,在公孙龙子“白马论”中,首句便是白马非马。公孙龙对白马非马这个命题的说明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这个解释是公孙龙独特的方法,只重分析而不用综合,白是白、马是马,白和马合在一起,成了另一个东西,而不是马。公孙龙又进一步说,如果只说马则黄马黑马都可算数,若说白马,黄马黑马当然不在其中,由此可见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的理由,公孙龙坚持白马有白与马二称,二称的白马不是一称的马。如果以为白马就是马,则黄马当然也是马,那么可以说黄马是白马吗?公孙龙所坚持的是,白和马必须分开而论,出自于他的“离坚白”的主张。
这个说法从严格的逻辑概念说,白马和马的内涵不同,有种(大类)与别(小类)的区分,马是大类,白马是小类,二者不相等,或者可说有不同,但不能说是或不是。辞类性质不同,用时便有分别。
公孙龙的命题有可以成立的一面,但与事实不符,所以大受当时学者的讥讽,但是他的观点却开启了概念分析之门,如果继续循正确途径发展,在中国的认识论中,可能成为有价值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