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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刘景文是送别诗吗

赠刘景文是送别诗吗

2023-08-28 14:17901浏览

《赠刘景文》是北宋文学家苏轼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作于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是送给好友刘景文的一首勉励诗。

赠刘景文是送别诗吗

《赠刘景文》为宋代苏轼赠给好友刘景文的诗。本诗写景、咏物、赞人与一体,赞美刘景文遭受挫折不气馁,历经磨难不丧志的品行和节操。诗的前两句写景,抓住“荷尽”、“菊残”描绘出秋末冬初的萧瑟景象。

“已无”与“犹有”形成强烈对比,突出菊花傲霜斗寒的形象。后两句议景,揭示赠诗的目的。说明冬景虽然萧瑟冷落,但也有硕果累累、成熟丰收的一面,而这一点恰恰是其他季节无法相比的。

赠刘景文的创作背景

此诗是苏轼于宋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任杭州太守时所作。苏轼在杭州见刘时,刘已五十八岁。经苏轼向朝廷竭力保举,刘才得到小小升迁。不想只过了两年,景文就死去了。苏轼感刘人生坎坷遭遇,应当时景色作此诗作。

赠刘景文的作者简介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一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坡仙,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美食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

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参加殿试中乙科,赐进士及第,一说赐进士出身。嘉祐六年(1061年),应中制科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宋神宗时曾在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

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宋高宗时追赠太师;宋孝宗时追谥“文忠”。

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

散文著述宏富,纵横恣肆,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善书法,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合称“宋四家”;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

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枯木怪石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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