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用共和政体。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什么意思
君主立宪制就是将以前的以国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权行政权过度到以宪法为中心的国会中但国家任然保留君主,世界上最早的立宪国我想因该属于日本国,其天皇在封建时代就已经是国家的象征了。
君主立宪可分为实君宪政制和虚君宪政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实君宪政制度重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重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君主权力受到法律限制,国王统而不治,成为虚君。
2、议会是权力中心,掌握立法权、行政监督权;内阁对议会负责。
3、内阁权力膨胀,逐步凌驾于议会之上。
4、优点是更加民主,更加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缺点是他是资产阶级向封建帝制妥协的产物,具有不彻底性,而且拥有资本主义内部民主的局限性。
君主立宪制确立的标志
君主立宪制,是1688年政变,又称光荣革命,后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国家政体,也称议会君主制,属资产阶级民主制政体类型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君主立宪制的确立过程
1263年,英王亨利三世无视《大宪章》,指定亲信取代具有否决权的15人会议。国王同贵族之间以及贵族内部出现纷争,以西蒙·德·孟福尔为首的贵族反对派在内战中获胜,他于1265年在威斯敏斯特宫召集会议,出席的除循惯例有僧俗贵族外,还有每郡2名骑士代表、每大城镇2名市民代表,史称“孟福尔议会”。
1295年,爱德华一世为筹集战费又召集议会。其成分同前一次议会,约有400余名议员出席。此后议会仿此例经常召开,这次议会有“;模范议会”;之称。
从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区分为上、下两院。以后,下院权力不断扩大,到15世纪末,已有提出财政议案权和法律议案权。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资产阶级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
1688年的“光荣革命”推翻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迎立信奉新教的荷兰执政威廉和玛丽同时登位。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于1689年召集议会,通过《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的内容
1、限制国王的权利,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利。
2、议会不但掌握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