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约1763),我国清代最伟大的小说家。汉人。名沾,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芹溪。祖籍辽阳,先世原是汉人,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人,是为旗人。中国长篇名著《红楼梦》的作者。
曹雪芹的曾祖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玄烨的保姆;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皇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康熙宠信。康熙六下江南,其中四次由曹寅负责接驾,并住在曹家。曹寅病故,其子曹顒、曹頫先后继任江宁织造。他们祖孙三代四人担任此职达60年之久。曹雪芹自幼就是在这“秦淮风月”之地的“繁华”生活中长大的。
雍正初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牵连,曹家遭受一系列打击。曹頫以“行为不端”、“骚扰驿站”和“亏空”罪名革职,家产抄没。曹頫下狱治罪,“枷号”一年有余。这时,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北京居住。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
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蔑视权贵,远离官场,过着贫困如洗的艰难日子。
晚年,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一志地从事《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到了这一年的除夕(1763年2月12日),终于因贫病无医而逝世。而《红楼梦》一书也未能完成。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两种说法。
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性格傲岸,愤世嫉俗,豪放不羁。嗜酒,才气纵横,善谈吐。他的诗,立意新奇,风格近于唐代诗人李贺。他的友人敦诚曾称赞说:“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又说:“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但他的诗仅存题敦诚《琵琶行传奇》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
曹雪芹又是一位画家,喜绘突兀奇峭的石头。敦敏《题芹圃画石》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磊时。”可见他画石头时寄托了胸中郁积着的不平之气。曹雪芹的最大的贡献还在于小说的创作。他的小说《红楼梦》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最高峰,在文学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红楼梦》是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产物。可惜,在他生前,全书没有完稿。今传《红楼梦》120回本,其中前80回的绝大部分出于他的手笔,后40回则为他人所续。80回以后他已写出一部分初稿,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流传下来。
曹雪芹另著有《废艺斋集稿》。共分八册,论述问题包括印刻、编织、园林、风筝、烹调、脱胎。
红楼梦简介
《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等,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一般认为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首次出版时间乾隆五十六年(1791)。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红楼梦》版本可分为120回“程高本”和80回“脂本”两大系统。程本为程伟元排印的印刷本,脂本为脂砚斋在不同时期抄评的早期手抄本。脂本是程本的底本。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大旨谈情,实录其事”自勉,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按迹循踪,摆脱旧套,新鲜别致,取得了非凡的艺术成就。“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特殊笔法更是令后世读者脑洞大开,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二十世纪以来,学术界因《红楼梦》异常出色的艺术成就和丰富深刻的思想底蕴而产生了以《红楼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