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相互作用力,简称强力,是作用于强子之间的力,是所知四种宇宙间基本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电磁相互作用力、引力相互作用力)最强的,其作用范围在10-15m范围内。强相互作用克服了电磁力产生的强大排斥力,把质子和中子紧紧粘合为原子核。
弱相互作用力,简称弱力,四种基本力中第二弱的、作用距离第一短的一种力。它只作用于电子、夸克层子、中微子(杜真子)等费米子,并制约着放射性现象。而对诸如光子、引子等玻色子不起作用。
强相互作用力和弱相互作用力的区别
1、强相互作用力(简称强力):
强力是四种基本力中最强,但作用反而第二短程的一种力。强力的作用范围很短,但表现形式也不同。在远距离时,强力为零。当原子核之间的距离小于2*10^-15m时,强力开始生效,表现为一股巨大的斥力。但当两者进一步接近时,达到0.8*10^-15m后,强力会转化为吸引。这种吸引可以将原子核内部的各个结构牢牢结合在一起。
2、弱相互作用力(简称弱力):
弱力是四个基本力中第二弱的(只比引力强),这种力的作用范围比强力更短,但是比强力弱得多。弱力能使得质子衰变成中子,为物质的核反应创造了条件。目前的物理理论已经能够证明弱力和电磁力可以相互转换。
相互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区别
承受力物体不同、力的性质不同。
1、承受力物体不同: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两个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力不作用于同一物体,而是作用于两个不同的物体上。
2、力的性质不同:相互作用力具有同时性、同性性、效果不能抵消;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具有同时性、同性性、效果不能抵消。
相互作用力与二力平衡的区别
1、平衡力作用在同一物体上,受力物体相同;相互作用力是作用在不同的物体上,施力物体和受力物体正好相反。
2、平衡力可以是不同性质的力;相互作用力一定是相同性质的力,并且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二力平衡的条件: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一条直线上、作用在同一个物体上。
注意:二力平衡的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同物、等大、反向、共线。特别是“同物”和“共线”这个条件往往被初学者遗漏,而造成对二力平衡做出错误判断。
相互作用力:相互作用力,为宇宙存在的自然基本力之一,成立的条件:只要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施加了力,受力物体反过来也肯定会给施力物体施加一个力。
简单概括为:不同作用点、等值、反向、共线。一对相互作用力必然是同时产生,同时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