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反射是菲涅耳发现的,1620年荷兰斯涅耳最早发现了光的折射定律,第二介质对第一介质的相对折射率n21=n2/n1=sinθ1/sinθ2,确定了折射光线与入射光线之间关系的定律,光路是可逆的。光的折射定律符合光路最短的菲涅耳原理,是几何光学的基本定律之一,从而使几何光学的精确计算成为了可能。
菲涅耳的个人简介
奥古斯丁·让·菲涅耳,法国物理学家。对于波动光学的理论建立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曾利用自己设计的双镜和双棱镜做光的干涉实验,继托马斯·杨之后再次证实了光的波动性,并提出了两束光发生干涉的条件,诸如:惠更斯-菲涅尔原理、菲涅尔衍射、对于反射现象和折射现象得出的菲涅耳方程以及较好的解释了物质的旋光性等。
此外,他还设计了一种特殊的透镜,称为“螺纹透镜”(菲涅耳透镜);又算出光在运动媒质中传播时所谓的“曳引系数”,以后也为实验所证实。
光的反射是如何分类的
两种反射:镜面反射与漫反射
1、镜面反射:平行光线经界面反射后沿某一方向平行射出,只能在某一方向接收到反射光线(反射面是光滑平面)。
2、漫反射:平行光经界面反射后向各个不同的方向反射出去,即在各个不同的方向都能接收到反射光线(反射面是粗糙平面或曲面)。
但无论是镜面反射,还是漫反射都遵循光的反射定律;漫反射只由于反射表面不平行成不规则的反射就是在不平的表面有些弧状或尖锐的行状假设有一条光线射到上面做其切线做为平面作反射线这样就有许多的细小的“镜子”构成漫反射。
注意:在光的反射中光路可逆。
光的反射被发现的过程
法国菲涅耳1662年发布菲涅耳原理时,人们就从生产实践中知道了光的反射原理。
1620年荷兰斯涅耳最早发现了光的折射定律,第二介质对第一介质的相对折射率n21=n2/n1=sinθ1/sinθ2,确定了折射光线与入射光线之间关系的定律,光路是可逆的。光的折射定律符合光路最短的菲涅耳原理,是几何光学的基本定律之一,从而使几何光学的精确计算成为了可能。光的全反射:当光从光密介质射到它与光疏介质的界面上、入射角大于或等于临界角时,将发生全反射的光学现象,临界角arcsin(n2/n1)。
1662年法国菲涅耳提出光传播的路径是光程取极值的路径。提出光路最短时间的菲涅耳原理,光线传播的路径是需时最少的路径,得到三种情形:1、光线在真空中的直线传播;2、光的反射定律-光线在界面上的反射,入射角必须等于出射角;3、光的折射定律(斯涅耳定律)。